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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风建设】淄矿物产:专题学习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条例》

刘若飞   发布日期: 2024年06月18日

本网淄博讯 近日,淄矿物产公司纪委专题学习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,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,规范企业行为,提升管理水平。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付国围绕该《条例》出台的背景、总体思路、适用范围、处分种类、违法行为及其处分程序等方面作重点解读。

图为《条例》专题学习现场

专题学习会上,下发了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及其解读》材料,开展了职工互动交流。付国对该条例逐条作了深入讲解,尤其对该条例第十一条“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”进行了拓展延深讲解,给大家解释了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含义。同时,结合“纪法教育半月谈”开展案例讨论,以中国纪检监察网站“以案明纪释法”栏目刊载的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虚增交易环节获利构成何罪”作为案例进行了详细剖析。通过解读,大家加深了对企业合规运营重要性的认识,深刻了解了“国有公司应得利润应认定为公共财物”、“贪污罪与受贿罪如何区分”“贪污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如何界定”等基本内容,切身感受到了宽严相济、严管就是厚爱的法治精神,激发了敢亮剑、勇担当、积极作为的工作热情。

图为“纪法半月谈”专题学习研讨现场

大家纷纷表示,要认真学习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,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,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融合,不断增强纪法意识,切实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。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秉公用权、廉洁用权、合规经营,营造尊崇法规、遵守法规、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。要警钟长鸣,防微杜渐,拧好“总开关”、绷紧“纪规弦”、守好“责任田”,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、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、更加积极的担当作为、更加廉洁的道德操守,立足岗位、建功立业,与落实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紧密结合,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意识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