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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法典宣传月】枣庄分公司:学习《民法典》,做“法律明白人”

刘宸宇   发布日期: 2024年06月23日

本网枣庄讯   “企业签合同时一定要评估法律风险,并注明双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,以免引发纠纷。”

6月19日,在枣庄分公司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专题学习班上,党总支委员、副总经理孙鹏一边领学一边联系营销实际工作进行重点解读,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,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,达到了“以案释法”的良好效果。

图为举办《民法典》学习班

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,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,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,是一部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。

为了保障学习效果,枣庄分公司明确了“集中学+个人自学”、“线上学+线下学”的方式,以部室、党小组为单位灵活组织实施。

通过“学习+讨论”,大家认识到了《民法典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,纷纷表示要掌握“法条”,领悟“法理”,养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想和习惯,做一名“法律明白人”,为推进营销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