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新汶讯 近日,为进一步加强煤炭产品销售价格管理,持续完善价格管理监督体系,提升煤炭营销综合效益,新汶分公司重新制定并下发了《关于成立煤炭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》,对原价格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与完善。
本次下发的规定对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进行补充,除执行原有的营贸公司规定外,重点扩充强调了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相关内容。一方面加强了过程控制,将财务结算部负责人纳入小组,在价格执行以及财务结算过程中进行核对;另一方面明确了事后监督,定期对结算开票情况进行检查,杜绝违规情况发生。
完善的制度是销售工作运转的保证,新汶分公司深入剖析营销工作流程,寻找关键节点与风险点,针对性制定工作制度,有效防范了运营风险,提升了营贸工作整体运行质量。
下一步,新汶分公司将继续深化落实能源集团“风险防控提升年”要求,突出合规运行,持续规范完善营销流程,夯实合规管理基础,为营贸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汶力量。